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2 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点击数: 4503 次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2 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健委、市疾控中心、驻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2 年海口市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海口市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肿瘤随访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随访数据质量,持续、系统地收集肿瘤登记随访资料,全面掌握我市肿瘤发病和死亡情况,为公共卫生服务决策和癌症控制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2015〕 6 号)及《2022年海南省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告地区

全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和美兰区均作为国家肿瘤监测点开展工作。

二、工作指标

(一)肿瘤报告发病率>250/10万,报告死亡率>180/10万。

(二)病理组织学诊断所占比例(MV%或HV%)>66.5%。

(三)只有死亡证明书所占比例(DCO%)<15%。

(四)同期登记的死亡与发病数之比(M:I)介于0.6~0.8之间。

(五)部位不明所占百分比(U&O %)<5%。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填报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二级(及以上)综

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企业医院、收治地方病员的部队医院等。

(二)报告病种

全部恶性肿瘤(癌症)(国际疾病分类为C00-C97)、

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和D35.2-D35.4)以及

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动态未定的肿瘤(D42-43、D45-47)。

(三)报告工具

肿瘤登记随访采用海南省肿瘤登记网络直报平台,该平台分为前台填报端(http://112.74.15.95/)和后台审核端(http://112.74.15.95/logon.jsp):前台填报端用于各

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肿瘤病例登记上报,并进行肿瘤病例随访登记;后台审核端主要用于疾控中心对已上报肿瘤病例的审核工作。

(四)填报要求

1.凡具有海南省户籍人口,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X 线、CT 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报。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核对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需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是否已由外单位确诊,均需填报。

5.各肿瘤填报单位按年度报送发病、死亡及随访数据库。

(五)上报病例的审核与管理

1.肿瘤病例审核市、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在线上报的病例进行审核,包括查重、逻辑查错等,目前同一医疗机构重复上报的病例,系统将自动识别重复,并将重复数据归为随访数据。不同单位上报的重复数据,需后台审核识别。审核通过的病例由超级管理员(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终审。

2.死亡补充发病由于肿瘤死亡是我国目前死因顺位的第二位(第一位为心脑血管疾病),各填报单位定期将死因系统的肿瘤死亡资料与肿瘤直报平台报告资料进行核对,对漏报病例务必补报。针对死因系统内2019-2022年海口市户籍人口肿瘤死亡报卡,应进行追溯调查,获得相关诊断信息(如肿瘤的部位、病理学类型、首次诊断日期、联系电话等),报送至肿瘤登记直报平台。

3.肿瘤病例的随访肿瘤病例的随访工作由辖区内各填报单位/人员承担。要求做到被动和主动随访,被动随访即每月定时将肿瘤死亡报告资料与肿瘤登记资料进行查对,掌握肿瘤病例的生存情况;主动随访即定期开展电话或入户访问,获取肿瘤患者生存信息。各填报单位确保发病资料库中现患病例每年至少主动随访1次,每次随访完成后要及时将获取的信息补充(更新)到数据库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控制市、区疾控中心定期开展基层工作人员的日常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完成督导报告和年终肿瘤登记年报。

(二)多部门协调,补漏数据市、区疾控中心主动与新农合、医保、公安、民政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并将信息反馈给各个报告单位,进一步核实补漏。

(三)加强培训肿瘤登记工作所涉及的肿瘤学和肿瘤病理学知识范围较广且专业,需要专业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深入培训,在参加各级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各填报单位应多关注工作交流群,提高业务水平。

五、成果评估

市、区疾控中心对肿瘤随访登记资料进行汇总,按要求产生年报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撰写年度分析报告,报上级疾控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统计、卫生、新农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为辖区肿瘤登记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二)市、区疾控中心

1.负责本辖区肿瘤登记工作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肿瘤登记工作相关方案,建立肿瘤登记工作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肿瘤登记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分析、报告和反馈,数据的管理与备份,开展本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3.定期开展肿瘤登记数据质量评估定期,与医保、公安、民政等部门核对人口、出生、死亡资料,及时反馈基层开展查漏补报,定期组织开展肿瘤发病漏报调查和肿瘤病人结局

随访工作。

附件:

1.海南省肿瘤登记随访表

2.海南省肿瘤登记随访工作数据上报要求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0 日印发

海卫健〔2022〕270号 - 关于印发《2022年海口市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海南省肿瘤登记随访表.docx

附件2 海南省肿瘤登记随访工作数据上报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