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肉毒毒素临床应用的规范与进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点击数: 8187 次

琼继教办函〔2021〕23 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肉毒毒素临床应用的规范与进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肉毒毒素临床应用的规范与进展”【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1-10号】于2021年5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5月14日14:00-17:00在海南省肿瘤医院2号楼8楼康复医学科训练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四街6号),5月15日-16日在海南省肿瘤医院1号楼学术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张为西教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康复科姜丽教授,海南省肿瘤医院整形外科、医疗美容科穆籣教授,海南省肿瘤医院康复医学科吴小丽教授、陈丽丽教授等省内多位肉毒毒素注射经验丰富的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肉毒毒素在面肌痉挛及头痛的应用;

(二)肌骨超声联合A型肉毒毒素在疼痛及痉挛康复中的应用;

(三)肉毒毒素在整形美容的应用;

(四)面肌痉挛、偏头痛的肉毒毒素注射技术实操;

(五)肉毒毒素注射的注意事项;

(六)脑卒中上肢痉挛的处理策略;

(七)A型肉毒毒素在颞下颌关节紊乱病的临床应用;

(八)超声引导下肉毒毒素肢体痉挛的注射治疗实操;

(九)超声引导下肉毒毒素在骨关节炎的注射治疗实操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收培训及资料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学员花名册(加附电子版)、日程安排、会场照片及《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10日前将《肉毒毒素临床应用的规范与进展”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肿瘤医院康复医学科,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会议联系人:刘燕 18898241206。

 

附件:“肉毒毒素临床应用的规范与进展”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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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继教办函【2021】23号  肉毒毒素临床应用的规范与进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