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癌介入学习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点击数: 8834 次

                                 琼继教办函〔2021〕88号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癌介入治疗学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癌介入治疗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1-120号】于2021年7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16日上午在海南君华海逸酒店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18号),7月16-17举办会议。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金时主任、北京协和医院王汉萍主任、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洪少东主任、暨南大学医学第一临床学院刘升明主任、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钟长镐主任、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明耀主任等知名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ASCO免疫治疗更新速递;

(二)肺癌特殊人群的免疫治疗研究进展;

(三)肺癌免疫治疗不良反应的预防与控制;

(四)肺癌分子微小残留病灶(MRD)的检测和临床应用;

(五)肺癌免疫治疗生物标志物研究探索与新发现;

(六)肺结节的临床分级管理与风险预测;

(七)ASCO靶向治疗新进展;

(八)ASCO抗血管生成治疗最新策略;

(九)EBUS-TBNA,EBUS-GS操作规范;

(十)光动力治疗在肺部肿瘤中的临床应用;

(十一)光动力治疗在肺部肿瘤中的临床应用;

(十二)支架置入术适应症及操作规范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收培训及资料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3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考试试题、学员花名册(加附电子版)、日程安排、会场照片、学员培训费的发票复印件及《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10日前将《“肺癌介入治疗学习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肿瘤医院呼吸内科,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联系人及电话:王秀清13876263450。

 

附件:“肺癌介入治疗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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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继教办函【2021】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