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2 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点击数: 5509 次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2 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省肿瘤医院: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海南省 2022 年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疾控函〔2022〕19 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琼财社〔2021〕1149 号)和《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2019 年版)》要求,我委组

织制定了《海口市 2022 年度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2 年度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

我市自2019年开始实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主要内容为针对城市高发的五大类癌症(肺癌、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肝癌、乳腺癌)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癌症筛查和卫生经济学评估工作。为确保2022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探索科学可行的城市常见癌症高危人群评估、筛 查和早诊早治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卫生经济学研究,确立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城市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和管理模式,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证据支持。

(二)推广实施城市常见癌症高危人群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提高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的比例, 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癌症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减轻个人和社会的肿瘤疾病负担。

(三)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癌症防治的能力以及城市居民癌症防治知晓率、癌症筛查参与率,为在全国各城市开展癌 症早诊早治项目提供可行性经验。

二、项目任务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全市完成 7000 人次 45-74 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常住人口的临床筛查任务;其中秀英区 1185 人次,龙华区 1665 人次,琼山区 1370 人次,

美兰区 1780 人次,海南省肿瘤医院 1000 人次。(以成功预约临床筛查人次数为准,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1)

三、项目内容

(一)确定筛查人员。45-74 岁(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

为准)海口市常住人口。

(二)癌症风险评估。癌症风险评估包括问卷调查和生物学检测。

1.问卷调查建议面对面询问或督导员指导下的问卷填写方式。调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饮食习惯、生活环境、方式和习惯、既往史、恶性肿瘤家族史、女性生理和生育史等。

2.生物学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粪便 隐血试验(FIT)和幽门螺旋杆菌(Hp)的检测。

3.问卷调查和生物学检测后,工作人员录入“城市癌症 早诊早治项目系统”,由系统评估需要进行临床筛查的高危人员。

(三)临床筛查。系统评估出的高危人员在约定时间内,

前往省肿瘤医院接受相关临床检查: 肺癌高危:肺部低剂量 CT;

乳腺癌高危:乳腺超声、乳腺 X 线摄影;

上消化道癌高危:上消化道内镜和指示性病理活检; 结直肠癌高危:全肠镜和指示性病理活检;

肝癌高危:AFP 检测和肝脏超声。

筛查环节:包括预约、检查、报告以及检查结果的反馈。

筛查中所有信息均将录入癌症筛查数据库,并按规定上

报国家癌症中心。生物学标本均需按要求妥善保存,在规定 时间内运送至国家癌症中心,以备复检。

(四)卫生经济学评估。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省肿瘤

防治中心)按照国家癌症中心《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卫生经济学评价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五)人群随访。需随访的高危人群由信息平台推送给

省肿瘤防治中心办公室。负责随访的工作人员按照任务量, 开展主动随访和被动随访。其中主动随访包括再次接受临床检查与随访信息收集,再次接受临床检查者纳入当年任务 量。被动随访即将需随访人群信息与肿瘤与死因监测数据库匹配,从而获得其发病与死亡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

项目由市、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工作的基层医疗机构与海南省肿瘤医院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确定筛查对象,预约检查时间。

(二)具体实施

1.癌症风险评估工作:承担项目工作的基层医疗机构与海南省肿瘤医院共同开展癌症风险评估工作。

2.临床筛查工作:海南省肿瘤医院承担具体临床筛查工作。涉及临床筛查的科室为医学影像部、检验科、内镜中心、 超声科、病理科以及相关临床科室。

(三)项目管理

1.市卫健委负责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及项目的总体协调等, 检查评估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2.各区卫健委负责确定辖区 5-10 家基层医疗机构为项目实施单位,并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材料和科普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加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

3.海南省肿瘤医院为项目承担单位,设立项目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现场调查质量、对项目开展培训、 质控及临床筛查、随访等。

4.市疾控中心协助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进行项目质量 控制、评估项目完成情况。

五、人员培训

由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省肿瘤防治中心)负责。

(一)保证各环节人员资质和工作背景,经培训合格后 方可开展工作。

(二)培训内容包括项目方案介绍,现场工作流程、现 场调查技巧及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查、内镜、超声、放射等检查、相关表格填写及网络直报、高危人群管理及随访方法等技术。

六、资金安排

(一)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共 478 万元

(资金详细分配见附件 2)。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项资金,用于筛查、综合防治、卫生经济学评估、人员培训、宣 传动员、督导检查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二)筛查经费由海南省肿瘤医院根据各社区完成情况拨付,每例 41 元。

七、项目执行时间

(一)2022 年 3 月,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培训;

(二)2022 年 4-11 月,危险因素收集及高危人群评估, 同时开展临床筛查;海南省肿瘤医院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及报告;

(三)2022 年 12 月,年度工作结束,海南省肿瘤医院递交年度总结报告(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八、质量控制及主要评价指标

包括现场工作的质量控制、数据的核查和上报,督导和 评估,生物学标本的保存和运送,项目中期及年终总结,突发事件的处理等。质控指标如下:

(一)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

(二)问卷调查人群依从性达70 以上。

(三)调查问卷当天审核率达100 。

(四)各项任务完成率达100 以上。

(五)数据录入错误率低于5 。

(六)主动随访率不低于80 。

(七)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人口覆盖率100 。

附件:

1.2022 年海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筛查任务分配表

2.2022 年海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2 年 3 月 3 日印发

附件 1

2022 年海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筛查任务分配表


项目

单位

 

肺癌

 

乳腺癌

 

上消化道癌

 

结直肠癌

 

肝癌

 

合计

秀英区

421

417

122

165

60

1185

龙华区

593

587

172

230

83

1665

琼山区

487

483

142

190

68

1370

美兰区

634

628

184

245

89

1780

海南省肿瘤医院( 海南省肿

瘤防治中心)

 

315

 

300

 

150

 

150

 

85

 

1000

合计

2450

2415

770

980

385

7000

备注:任务量依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各辖区常住人口数计算并分配。(海口市常住人口 287.34 万人,秀英区 56.71 万人,龙华区 79.77

万人,琼山区 65.56 万人,美兰区 85.3 万人)

附件 2

2022 年海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

金额(万元)

 

合计

(万元)

 

宣传发动

癌症风险评估

 

技能培训

 

临床筛查

 

试剂采购

卫生经济学评估和

随访

 

数据分析

秀英区

3

12.5

/

/

/

/

/

15.5

龙华区

3

17.5

/

/

/

/

/

20.5

琼山区

3

14.4

/

/

/

/

/

17.4

美兰区

3

18.8

/

/

/

/

/

21.8

海南省肿

瘤医院

3

10.6

2.5

281.7

15

75

15

402.8

合计

(万元)

15

73.8

2.5

281.7

15

75

15

478

备注:筛查经费由肿瘤医院根据各社区完成情况拨付工作经费,每例 41 元。为达到筛查任务量,考虑到人群依从性和人群高危率,预

估风险评估人数秀英区 3045 人,龙华区 4279 人,琼山区 3521 人,美兰区 4575 人,省肿瘤医院 2580 人。癌症风险评估经费为 41 元/ 例*预估风险评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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