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出台

发布日期:2018-02-06 点击数: 12789 次

海南省卫计委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为尽快遏制我省癌症增长势头,降低癌症疾病负担,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升我省肿瘤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防治现状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类疾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癌症防治工作,先后出台了《海南省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海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2-2015年)》,推动并落实《海南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3-2015年)》,大力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逐步建立我省癌症防治体系。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开展死因调查,逐步开展慢性病与危险因素监测,并在三亚、琼海、五指山、定安、昌江、陵水等市县开展肿瘤登记工作,初步了解我省癌症的发病和死亡情况。2009年起在全省各市县开展妇女“两癌”筛查项目,2014年在儋州市开展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以此控制女性高发癌症及食管癌、胃癌等发生。同时,通过普及接种乙肝疫苗,有效降低年轻人群肝癌发病风险。201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和海南省、海口市共建重点工程项目,省肿瘤医院在2015年底开业,并依托省肿瘤医院成立了肿瘤防治中心,负责全省肿瘤防治业务培训、指导、信息管理,以及科研、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

但是我省肿瘤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5万例,死亡约1万例。2015年全省前5位癌症发病情况依次为肝癌、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及胃癌;全省前5位癌症死亡情况依次为肝癌、肺癌、胃癌、结直肠癌及乳腺癌。由于慢性感染、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精神压力和心理失衡等因素,癌症的发生和死亡正呈上升趋势。全省肿瘤防治体系尚未完善,肿瘤监测工作启动较晚,监测覆盖人群不到总人口的二分之一,肿瘤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有待提高,肿瘤疾病诊疗水平亟待提高,防与治工作脱节,宣传力度不足,各市县对肿瘤工作重视度不够,群众防治意识薄弱,严重影响癌症的预防、发现和治疗。

二、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实施癌症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为遏制癌症增长、降低癌症疾病奠定基础。到2019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建立海南省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成立省肿瘤防治专业委员会,加强肿瘤防治技术指导力量。

(二)建设肿瘤三级防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提升我省肿瘤综合防治服务管理水平,控制主要可防可控致癌因素。

(三)进一步规范肿瘤登记制度,并将肿瘤登记情况纳入二级及以上医院绩效考核范围。以县为单位,至2018年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全省50%市县(区);至2019年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全省70%市县(区)。 

(四)依托省肿瘤防治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建立肿瘤防治网,加大宣传力度,群众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成人吸烟率下降3%。

(五)以肝癌、宫颈癌、乳腺癌、鼻咽癌为重点,以县为单位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扩大早诊早治覆盖面,逐步提高重点地区、重点癌症早诊率。

(六)完善重点癌症的诊疗规范,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和规范化诊疗,逐步提高重点癌症5年生存率,降低病死率。

(七)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有效治理含有致癌物的环境污染。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各厅局互相配合,明确职责,共同做好我省肿瘤防治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癌症防治规划、规范、技术标准,做好癌症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预防诊治和监测评估。

省发展改革委将癌症等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癌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建设,促进防治药物研发和产业化。

省教育厅将癌症等慢性病预防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

省科技厅牵头通过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癌症防治研究进行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控烟履约协调工作,推进抗肿瘤药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

省民政厅进一步完善贫困癌症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癌症患者及家庭加大救助力度。

省财政厅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包括癌症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优先整治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

省农业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组织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科学传播癌症防治知识,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用人单位对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加强对相关作业场所和个人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抗肿瘤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抗肿瘤药品专利审批和保护。

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癌症中医药防治工作,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癌症的技术和方法。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建设“省级--市县级--区、乡镇级”肿瘤三级防治体系:省肿瘤防治中心在省卫生计生委领导下根据政府或国家制定的肿瘤防治目标、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肿瘤防治工作,制定全省具体实施计划和考核指标,指导各市县开展肿瘤防治工作并督导实施过程,评价实施效果。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当地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市县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督导计划方案的实施,考核实施效果;当地肿瘤诊治业务较好的医院负责做好肿瘤病人治疗与康复,及时完整准确上报肿瘤登记信息,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区、乡镇卫生院等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或防保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市县级肿瘤防治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进行肿瘤基础防治。

(三)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将肿瘤登记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省肿瘤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院肿瘤病例信息与省级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交换。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和HIS系统,收集癌症病例临床诊治及预后信息,动态了解癌症患者生存状况,科学指导癌症规范化诊疗。对个案肿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术上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逐年扩大肿瘤登记覆盖面,切实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加强我省癌症信息资源整合收集,系统整理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地理信息等相关数据,定期发布癌症相关信息,建立数学预测模型,编绘全省癌症地图,为制定完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四)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积极推动我省控烟立法进程,促进控烟规划的实施;大力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严格实施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赞助,强化卷烟包装标识健康危害警示,向公众警示烟草危害。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计划。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持在1%以下,宣传倡导成人乙肝疫苗接种。加大乙肝发现力度,加强乙肝治疗管理,探索开展乙肝随访管理和抗病毒治疗试点,提高乙肝感染者抗病毒规范治疗率。探索推广胃幽门螺旋杆菌筛查,开展幽门螺旋杆菌根治治疗。积极推进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应用。加强环境保护力度,针对当前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职业作业环境,强调个人防护和轮岗作业,降低职业致癌物、电离辐射等暴露风险。

(五)推广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策略。对肝癌、鼻咽癌发病率高的重点地区进行高危人群筛查,在宫颈癌、乳腺癌国家“两癌筛查”项目基础上联合妇联、社区、慈善基金会增加筛查覆盖面。省肿瘤防治中心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力度,组织肿瘤筛查和早诊早治培训。继续发挥儋州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的长效机制。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增强医务人员癌症早诊早治的意识和能力,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做好肿瘤疾病防治筛查及转诊工作,实现我省肿瘤疾病防治结合。

(六)提高癌症诊疗水平。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建设,规范化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将癌症诊疗规范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完善相关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筛查、诊疗等新技术的推广以及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的应用,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省肿瘤医院建立与各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制度,做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后期康复等工作。加强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对晚期患者开展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

(七)加大中医药防治癌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肿瘤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强化肿瘤中医临床防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中医肿瘤重点专业建设,优化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肿瘤诊疗模式,提高中医药肿瘤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防治常见肿瘤的系统化研究和关键领域的中医药精细化研究。通过对口支援、人员培训等措施,推进各市县中医医院肿瘤专业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研究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医保报销比例,将成熟的中医药技术、方法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运用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开展肿瘤预防及防复发服务。鼓励支持中药抗肿瘤药物的研发与生产。

(八)加强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强癌症防治研究,以及环境致癌因素、癌前病变诊疗、早期筛查检测技术等研究,鼓励前瞻性临床研究,支持癌症早期诊断试剂、预防性疫苗等创新品种研发。充分利用琼海博鳌乐成先行区的政策优势,引进国外抗肿瘤药物,在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加强国际和国内交流与合作。

(九)加强癌症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癌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制作播放防癌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影视文艺作品、科普图书等,充分利用卫生相关节日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癌症防治机构共同行动,建立抗癌健康教育专家库,编制抗癌知识手册,深入城乡开展义诊咨询活动,设立咨询热线,为公民提供针对性的科学防癌知识。癌症健康教育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癌症可防可治和早诊早治策略,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癌症,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和接受癌症防治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癌谱情况,把本地区的高发癌症纳入重大疾病防控范畴,建立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防治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发布癌症等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大保障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癌症流行程度,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并将财政补助资金与癌症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逐步扩大癌症等重大疾病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增加基本医保相关目录中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药品种类,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机制,国家和社会资本相结合,为癌症防治提供公益性支持。

(三)加强人才储备,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在依托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强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中医肿瘤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以肿瘤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在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中,强化癌症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提高中西部地区及基层能力。培训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会同省肿瘤医院、省肿瘤防治中心共同制定。

(四)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效果评估。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计划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省肿瘤防治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每年度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