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医学伦理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在省肿瘤医院召开。会议由刘韦淞副院长主持,委员会全体成员、科教部人员和相关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以下四项议题展开讨论:一是明确伦理委员会人员构成及今后拟开展的工作方向;二是为对拟在省肿瘤医院开展的甲磺酸阿帕替尼Ⅳ期药物临床试验进行伦理审查;三是对省肿瘤医院的7项科研项目进行补充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学研究中动物实验的生物安全性和人体组织试验的知情同意权提出要求;四是对拟向省卫计委报备的5类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进行伦理审查。
会上,各位委员就各项审查项目依次进行了细致讨论,向申请人员指出了审核项目在医学伦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刘韦淞副院长要求负责人员在医院开展实验和试验,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视相关风险,同时也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把患者的生命安全与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本届会议的召开,将有力助推省肿瘤医院临床工作者从医学伦理角度进一步审视临床试验和科学实验,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