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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癌性疼痛的危害

策划/ 梁山 编辑/ 贾慧娜 发布日期:2019-01-16 点击数: 6267 次

慢性癌性疼痛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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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日前,国家卫健委将慢性癌性疼痛首次列入并细化到《国际疾病分类》中文版ICD-11,强调慢性癌性癌痛不应被视为癌症常见的普通症状对待,而是作为一种疾病要加以重视,进行规范的诊断、治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

据了解,慢性癌性疼痛作为独立的疾病种类,共涵盖4 种子病种分类:

1、慢性癌性疼痛;

2、癌症治疗后慢性疼痛;

3、其他特指的癌症相关慢性疼痛;

4、癌症相关慢性疼痛(未特指)。

众所周知,疾病分类是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之一,它同病案首页、医学名词术语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国际疾病分类》作为疾病分类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每一次变更都在指引着临床工作的向前一步发展。

据统计,在全球成人中,约20%(1.2亿)患有慢性疼痛,并且每年约有10%(6000万)的新增病例。癌痛的发生率更高,新发癌症患者中约有30-60%伴有不同程度的疼痛,其中50%的疼痛为中度到重度。而在癌痛治疗的患者中,约有65%的患者仍处于中重度癌痛水平。

慢性癌性疼痛长期得不到缓解,将导致神经系统感觉回路发生多元化变化,随着伤害性损伤的持续,中枢或外周神经敏化导致痛阈降低,疼痛感受增强,甚至发展变化为难治性癌痛,加大了治疗难度和治疗成本,患者治疗效果往往不佳,甚至难以治疗,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并对患者的心理和生理都会造成很大的损害。

因此,重视慢性癌性疼痛,应当做到及早、规范化治疗,对患者进行准确的评估和管理,是慢性癌性疼痛治疗的重要影响因素。

癌性疼痛一般以口服药物治疗为主,但有些癌痛患者经口服药物效果很差或根本无法口服用药的,就需要采取各种微创介入镇痛手段,包括PCA电子泵自控镇痛、神经阻滞、神经毁损、椎体成型、粒子植入、鞘内吗啡泵持续输注镇痛等来解决疼痛问题。手术治疗往往需要结合患者身体情况及生存期综合考虑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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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期癌痛患者采用PCA自控镇痛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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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张志春副主任

癌性疼痛可以通过治疗来达到缓解、甚至是无痛的目的,进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疼痛程度及病情,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性质、作用强度的镇痛药物及治疗方法。在此过程中,综合考虑患者的心理等相关因素进行及早有效的个体化治疗,使癌痛患者得到规范化的治疗。

慢性癌性疼痛被国家卫健委单独列为一种独立的疾病种类来进行诊断和治疗,这是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尤其是肿瘤治疗领域的重大变化,将有力推动癌痛治疗领域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