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告知】为什么疫情期间要加强探视患者管理?

审稿/刘秀玲 发布日期:2021-06-07 点击数: 8589 次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但近日,我国部分地区仍有本土病例出现,尤其广州发生的疫情呈现传播速度非常快、传播能力强的特点,给我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为严格落实海南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落实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海南省肿瘤医院将进一步加强进院探视及陪护人员管理,全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必须陪护者一患一陪护,尽量固定陪护,更换陪护时重新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新冠期间谢绝探视”的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发出后,不少患者及家属就进院探视等事宜提出疑问,小编一一为大家解答。

问题一: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为什么不让进病房探视?

答: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即使没有去过外地,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不能确保和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就是一万人!如果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你就有可能间接的被感染新冠病毒!

问题二:我打疫苗了,为什么仍不允许进病房探视?

答:疫苗接种,一定程度上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保护作用都不是100%,尤其肿瘤患者体质虚弱、免疫能力弱,更容易被病毒感染,是优先保护的高危人群。

问题三: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能一位家属陪护?

答:陪护的人越多,风险越大,不但是陪护人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也有可能通过陪护人在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毒带回家。所以陪护的人越少越好,尽量零陪护,如果一定需要陪护,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并且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这既是对患者,也是对您和家人负责。

问题四:医院为什么管理如此严格?

答: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群复杂,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并且是各种各样的病人聚集的场所,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作为肿瘤专科医院,相对重病患者多,体质差,免疫能力弱,所以更应该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患者的安全。

问题五: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内已有不少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问题六:国家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1、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非必要不陪护,一患一陪护,谢绝探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院感染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