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笔者从海南省肿瘤医院获悉,该院开通肿瘤门特门诊以来,高效、便捷、贴心的“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让患者获得了更佳的就医体验。
肿瘤慢病患者通常治疗周期长,需长期复诊、开药....为减轻其医疗经济负担,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患者可办理申请手续,经医保部门核准后,在门诊治疗时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如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些病种享受门特报销政策及待遇标准?别着急,笔者为您一一解答。
一、门特认定流程:
步骤一:待遇认定申请
患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找主管医生或相对应疾病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为符合标准的患者填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表》。
需准备资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病历资料:出院记录(小结)、用药记录、疾病证明、相关化验检查或病理切片、基因检查报告结果等。
温馨提示:材料不齐全或者达不到病种认定标准,病种无法认定成功,必备材料均需我院/其他医院盖章。
步骤二:认定审核确认
患者携带医生填写好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表》及相关资料,至医院医保窗口审批,医保工作人员约专家 5-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审批。
步骤三:享受待遇
门特待遇认定成功后,医院将短信通知患者门特认定结果。
患者在医院进行治疗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待遇。
二、门特审核缴费流程:
海南省参保人:挂号
异地参保人:挂号
三、海南省门特认定病种及待遇标准:
待遇标准说明:参保人员享受两种一类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的,城镇从业人员(含退休人员)在最高一种病种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 200 元/月;城乡居民在最高一种病种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 100 元/月。其中一种是二类病种的,各按相应病种待遇标准执行。
四、常见问题解答
01
三级医疗机构门特起付线、报销比例
起付线说明:与普通门诊、住院合并计算;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精神病和结核病不设起付标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不设起付标准。
02
海南省参保人最多可申请几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答:2种
03
门特单次可以开具几个月药量?
答:“长处方”开单:依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用量,一次最多可开处3个月药量(“长处方”不得跨年度开)。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一次最多可开处1个月药量。一次长处方药量未使得完之前,不得重复开。
五、咨询电话
如需咨询肿瘤门特门诊医保办理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每日8:00—17:00)前往医保窗口或拨打电话,由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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