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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及程序(2018)

发布日期:2018-04-02 点击数: 17088 次

针对海南省户籍的患有肿瘤疾病的贫困人口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肿瘤患者实施爱心救助公益活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的拨付,满足贫困肿瘤患者得到肿瘤专科医院专业的医疗干预治疗,让患者减少病痛并延长生命,为患者及其家庭减少因疾病带来的负担。

一、申请“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的条件

1、对确诊患有肿瘤类重特大疾病,并即将进行治疗的海南户籍贫困患者;

2、患者同意在海南省肿瘤医院就诊。

*注明

(1)申请救助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2)审批通过的,救助基金原则上只拨付给患者就医的医院用于结算医疗费用,不拨付给患者个人(除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二、“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材料

1.《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本人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3.《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资助申请书》(原件1份)。

4.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包括诊断和治疗)原件(受理时查看原件)(原件1份)。

6.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建档立卡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受理时查看原件)(复印件1份或贫困证明原件1份)。

7.“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原件扫描件(包括户主页、本人页、家庭成员名单、交费情况及保障期限、住院费用补助记录请全部扫描)(受理时查看原件)(复印件1份)。

*注明

(1)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均由申请本人到院后,由肿瘤医院项目专员负责核对。

三、“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及审批程序

1.首先由申请人提交电子申请表格,并由项目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进行电话通知并准备纸质复审文件。

2.申请人准备相关复审材料后,由村(居)委会核实确认患者身份和贫困程度,并作意见。

3.海南省肿瘤医院项目专员进行纸质材料的复审并做意见流转。

4.成美慈善基金会进行审批并满足条件同意进行救助。

5.申请人开始在海南省肿瘤医院的治疗。

6.诊疗结束并结款时,救助金直接按照个人承担费用部分进行抵扣。同时由海南省肿瘤医院与申请人对接签收“捐款收据(原件)”。

7.成美慈善基金会与海南省肿瘤医院定期进行“肿瘤救助基金”的资金结算工作,同时定期由医院提供季度救助效果情况、救助金使用情况汇总报告。

“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相关救助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表》;

(2)《申请本人情况登记表》;

(3)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

(4)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包括诊断和治疗);

(5)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建档立卡证或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6)《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人知情函》(原件);

(7)《捐款收据》(申请人出院结算后签字盖手印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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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生命援手肿瘤救助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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