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报销
1.涉及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如黑龙江来海南过冬(居住3-6个月)的“候鸟”退休人员。(随子女在我省长期居住的参合老人)
(2)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包括新农合在外务工人员)
(3)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省外就医的患者。
(4)在临时出差旅游等期间,发生急性、突发性疾病,无法办理转诊、直接就医的人员。
2.备案流程
备案地点:参保地的经办机构
备案信息(关键):(1)备案原因,是常驻工作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或居住等;(2)就医地点,填写你需要去看病的医院。
信息上传:参保人登记备案成功后,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3.就医流程
先备案:先在参保参合地的经办机构备案
持卡就医:带上社会保障卡(农合本)登记就医治疗
持卡结算:带上社会保障卡(农合本)出院报销结算
二、参保参合地报销
在我院自费住院,出院后自费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回参合参保地报销。
相关材料:(1)参保参合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农合证),委托他人办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其身份证(2)(部分地区需)急诊情况住院,24小时内通知当地备案;(3)疾病诊断证明;(4)出院小结;(5)医疗费用发票;(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汇总);(7)住院病历;(8)《转诊表》或单位证明等材料;(9)报销人社保卡帐号。
注:其他应提供的材料,以参保参合地医保部门要求为准,医院配合完善相关材料。